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注册公司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企帮帮小编详谈:注册公司如何选择一个好的企业住所

企帮帮 8171 2018-08-27

      对一个新注册公司,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住所(经营场所)很重要,既要成本低,还要方便做买卖,最好还能享受点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接下来企帮帮小编就来谈谈如何选择一个好的企业住所。

      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首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就是说这个房屋必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且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与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致,简单地说就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所以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注册公司时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特殊情形

 

      1.房产证记载用途如果为“工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涉外、宗教、监狱)”,可由产权人出具确有配套服务需求的说明。

      2.如果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于2009年IO月1日前取得,且房产证记载用途为“交通、仓储、商业、金融、信息、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综合”的,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3.如果您选择的房屋不在上述之列,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据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1)房屋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交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2)房屋属于中央单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房屋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房屋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的,提交中央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5)房屋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提交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房屋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国资委出具的证明文件。

      (7)房屋属于铁路系统的,提交北京铁路局房屋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8)房屋属于宗教系统的,由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提交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房屋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原件。

      (10)房屋属于武警部队房产的,提交武警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核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1)房屋属于宾馆、饭店(酒店)的,提交加盖宾馆、饭店(酒店)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注册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注册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的,应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14)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应由市邮政管理局在登记申请书中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县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15)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4.如果您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并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5.如果您所选择的房屋产权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产权人应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业务。(出租房产面积在500平米以下,且房屋购买时间在2006年7月II日之前除外)

 

      6.以下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但注册地址属于住宅或已注册的关联企业因在其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1)子企业或参股企业与母企业;

      2)基金公司与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3)有限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属企业性质的)。

      7.《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规定,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北京,严控总部企业新迁入城六区,因此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不得从京外迁入北京,不得从本市其他地区迁入城六区,其他总部企业不得从京外或本市其他地区迁入城六区。

文章关键词: 注册公司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