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代理记账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企业初创期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8514 2022-09-26

  企业初创期税费优惠有何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有哪些?享受条件是什么?有何政策依据?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企帮帮整理了企业初创期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为您详细介绍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今天企帮帮为您介绍的是企业初创期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初创期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享受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 年以上(含1 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

 

  以上就是企帮帮为您推荐的本期内容。企帮帮致力于为创业者提供工商财税、代理记账知识产权等一站式创业管家服务,欢迎随时咨询企帮帮。创业路上,企帮帮与您一路同行!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