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五证合一”是什么?
“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协同登记制度,是在“多证联办”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发证部门的受理窗口、申报表格、材料规范、审批流程、打印发照等,达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的改革目的。
为什么要实行“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的重大意义在于:
一是便利于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便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三是便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五证合一”政策会怎样实施?
现在全国主要还是实行的三证合一,只有浙江试点实现了五证合一政策,其具体实施过程应该会像之前“三证合一”的实行过程一样,逐步完成。
此次“五证合一”,整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