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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商标的五大认知误区
企帮帮 7910 2018-07-12
初创企业越来越多,许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选择注册商标是一个极为正确的做法。但是,在注册商标申请的时候,也存在很多误区。
早期注册商标不但有利于品牌的长远发展,作为商标的权利人还可以享受到拥有注册商标的权益。关于企业注册商标,容易陷入的的五大认知误区:
误区一
“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其实,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另选配其他图形,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误区二
“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要分类办理注册申请手续。目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积极办理防御注册。有的企业有上百个商标。
误区三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后,只要商标局核发了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满10年的前一年开始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最晚不能超过满10年后的半年。否则,这商标将被商标局取消,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误区四
“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没有变,没有必要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误区五
“只要我同意,我的商标让给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理什么手续。”
商标注册人同意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使用时间、类别、产品、质量、使用费用等问题有明确规定,并到商标事务所办理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事务所再将备案手续转商标局,这个使用许可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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