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代理记账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小规模比对申报提醒 强制上传需谨慎

北京海淀国税局 8279 2018-04-11

北京市国税局2018年4月征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比对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们在申报中发现一些问题,如您有如下情况,请重新检查您的申报表,切勿随意强制上传,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1.问:明明已经在开票系统中抄税了,为什么网上申报时还提示“未完成抄报税”?

 

答:请检查您的税控开票系统是否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升级到最新版本后重新进行上报汇总。

2.问:我本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并且也已经将收入填入了申报表第一行(如下图),为什么系统仍然提示比对不通过?

 

 

答:您还需要将10万元填入申报表中第三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正确的填列如下图:

 

 

3.问:我是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和普票金额分别应该怎么填列?

 

答:自开的专票按照票面金额填入“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普票金额按照票面金额填入“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请分别计算,切勿混填。

再次提醒:如申报过程中系统提示比对不符,请认真阅读提示,对照提示检查您的申报表中相关栏次的数额是否正确,切勿轻易强制上传。
文章关键词: 税控器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