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过程中,如果遇到意见不合,合伙人选择带着项目自己创业,此时,创业公司该怎么办呢?一般合伙人都拥有公司股权,那么,股权变动后,公司的新老股东的股权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关于竞业禁止问题
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取决于:股东之间是否有竞业禁止的约定
如果有约定,需要看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在线教育”
如果此前各方对此没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公司已经豁免离职股东的竞业禁止义务,则离职股东不受竞业禁止约束。
二、关于离职老股东股权处分问题
可以考虑这两种备选方案:
如果此前各方对离职股东的股权处分有约定,按照股东之间的约定处理
如果各方没有约定,则(a)要么老股东继续保留股权;(b)要么按照协商一致的价格购买老股东股权;(c)要么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公司存量价值对应的各方股权保持不变,但根据留守股东给公司创造的增量价值,给留守股东做股权激励或现金分红奖励。
三、关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问题
新公司的股权分配取决于各方对新公司的贡献程度。
如果新公司对老公司的资源、资金与团队依赖性很大,新公司甚至是老公司投入巨大的战略转型,那老公司占大股也是个模式。
如果新公司对老公司依赖性不大,但对新公司的运营团队依赖性很大,原则上新公司的运营团队应该占大股。
如果新业务是人力驱动型,有巨大的行业机会,但早期由老公司控股,那么在项目后期团队的贡献越来越大,公司未来甚至有资本市场的规划时,则公司股权结构后期很可能会经历博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