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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帮帮小编带您了解注册商标的那些误区
企帮帮 7823 2018-08-10
商标是企业无形胜有形的资产.商标不仅仅是区分商品来源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建设和品牌发展的支撑。但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在商标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个人和企业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商标知识的不了解,导致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陷入一些误区。企帮帮小编总结了注册商标的几大误区一起来和企帮帮小编看看吧,希望本文能帮助想要注册商标的你。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且《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事实上,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但想要选配其他图形的话,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就可以了。
商标注册获得的是商标专用权而非商标的使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注册的商标范围主要指两类商品: 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这两类商标未经核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其他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完全看个人意愿。但是,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注册又是申请在先原则,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标了。
如果指定颜色,以后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时候就使用注册颜色,不能更换颜色。黑白申请,不指定颜色的保护范围更广泛。
如果原商标注册人不存在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就不能要求赔偿。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在法律上视为从未存在。但对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人民法院做出的已经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追溯力,除非商标注册人存在恶意且给他人造成损失。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