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休闲旅游经济的发展,公众出游的热情有增无减。大家每到一地,都希望尝一尝当地的特色美食,带点当地的特色产品作为纪念,地理标志产品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喜爱。可见,地理标志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区域品牌和竞争力的代表。
自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巴黎公约》后,我国积极参与地理标志法律的制定交流活动。2001年《商标法》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内容。可见,我国是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进行保护的。
目前实践中,我国共有三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以下是三种地理标志的保护方法:
1、商标保护。
即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地理标志集体或证明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形式进行法注册和管理。截至2016年3月底,目前我国已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091件,其中国外地理标志商标84件,如重庆火锅、扬州炒饭,沙县小吃,丹阳眼镜,宜兴紫砂、东海水晶、盱眙龙虾、南京云锦等。
2、“地理标志产品”审查登记。
即地理标志的权利人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即地理标志的权利人通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