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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需要注册全类别吗-企帮帮小编讲讲
企帮帮 6428 2020-08-14
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不仅是在流程上复杂繁琐,在商标的类别选择上也是比较头疼的,这时有的人就会说,你直接全类别注册不就好了吗,那么商标需要注册全类别吗,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讲吧。
一、什么是商标全类别注册
商标全类别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所列全部类别(共45个类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商标全类别注册要符合3个条件:
(一)必须是同一申请人
(二)必须是同一商标
(三)必须是45个类别
二、商标全类别注册的好处
(一)防止他人攀附自己的商标
商全类别注册最直接的意义在于,一旦注册成功,任何人在任何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会很难。如果有人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商标持有人可要求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商标全类别注册,一方面能防止自己的商标因为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而被淡化。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自己主要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类别进行注册,搭便车、打擦边球,攀附自己的商标。
(二)塑造商标的优势,保持品牌竞争力
商标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如果其他行业的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注册与你相同或近似商标,且商标知名度不断提升,则可能会让不明真相的人认为你注册的商标在攀附他人,会损害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申请商标全类别不仅能提高商标、企业在各行业各领域中的知名度,还能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有效途径。
(三)获得比“驰名商标”更好的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导致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驰名商标是可以不同程度的受到跨类别保护的,但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可以无条件的受到全类保护。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商标的行为必须“容易导致混淆”或者“误导公众”才会被禁止注册。
申请商标全类注册就不同了,一旦商标成功注册,就能在45类商品或服务分类中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四)为企业未来推出的商品或服务提前注册商标
企业的发展是长期的,多变的,极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品牌效应进行多元化投资,拓展新业态,开拓新市场。这时,商标全类注册的前瞻性就凸显出来了。
三、申请商标全类注册存在的风险
当然,申请商标全类注册也存在局限性,有些商标可能无法在45类中成功注册,即使注册成功,如果不使用,商标也可能面临被“撤三”的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哪些情况需要做全类注册?
(一)国有企业、传统老品牌、互联网领域独角兽企业;
(二)食品饮料、快消、生鲜品牌;
食品最在乎安全问题和用户印象,一旦食品类商标被恶意注册在卫生用具、生物医药等类别上,对品牌的危害不可小觑。
(三)商标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申请商标全类保护是企业应对“榜名牌”、“蹭热度”的有效手段。如果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产品受关注度较高,其商标容易成为他人侵权的对象,遭到抢注。
(四)企业有长远的发展规划;
申请人如果对企业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会高瞻远瞩地为未来要生产、销售的产品和服务提前注册商标。此类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该“一步到位”,对商标进行全类别注册。
商标全类别注册不仅保护全面,对于品牌声誉的维护与宣传也具有唯一指向性,能不断强化、提高该商标的品牌及市场影响力,即使产品当下未涉足全领域,商标全类注册也为品牌未来布局其他领域做好了铺垫。